5月29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唐环罚决〔2023〕13-19号),被罚单位名称为唐山永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处罚原因系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
(资料图)
环境监测企业伪造监测数据被罚10万元
图片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2023年4月25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执法人员对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通过调阅《检验检测报告》唐永检字(2023)—Z170—09,发现唐山永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16:53—19:47对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4号烧结冷段除尘废气排放口进行比对检测,报告显示采样五次,但是通过调阅在线系统动态管控监控视频发现采样人员于2023年3月30日16:53—19:47采样期间未对采样探头滤膜进行更换,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问题。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市分局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参照《唐山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唐山永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罚款10万元。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公司屡中政采招标
图片来源:天眼查
据天眼查显示,唐山永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曾用名:唐山市致诚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35万人民币。
数据显示,唐山永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参与招投标项目74次,曾多次中标唐山市环境监控中心采购的唐山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来源:天眼查
相关信息显示,仅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3月6日期间,唐山永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就三次中标唐山市环境监控中心采购的唐山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来源:天眼查
2023年3月6日该公司最近一次的中标日期,距被查处数据监测造假日期相隔不足30日。天眼查显示,采购方唐山市环境监控中心,举办单位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天眼查
伪造监测数据或将被取消资质
2021年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对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办法作了相应规定。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法规对撤销、吊销、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或者证书等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
编辑:孙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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